设为首页 | 网站公告 | 网站地图 |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
| 网站首页 | 技巧文摘 | 电脑书库 | 媒体教程 | P2P资源区 | 在线留言 | 学习资源社区 |
会员登录
 
热门电脑教程
推荐电脑教程
您现在的位置: 计算机应用技巧资讯站 > 技巧文摘 > IT资讯 > 文章正文
税务总局未出台配套规定 网店收税或明年推行
来源:本站原创  阅读次数:  更新日期:2008-8-1

北京工商“网店新规”今日正式实施.据消息人士透露,税务总局目前并未就工商网店新规出台配套规定,网店收税最早或将于明年推行.

7月2日,北京市工商局在官方网站公布了正式的电子商务监管意见(简称网店新规),其中规定,凡以营利为目的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都需登记注册,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才能开展经营.

根据规定,经营主体申请营业执照后,应在一个月之内办理税务登记.通常,个体工商户需要向国税局缴纳4%增值税,另外还可能会涉及到向地税局缴纳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的问题.

一般而言,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,也就说会按区域、地段、面积、设备等核定给商户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.

然而,消息人士透露,目前税务系统并没有出台配套的文件.分析人士认为,短期内税务机关不会对个人网店强制收税.

有消息称税总和财政部正在研究个人所得税的全面改版,明年或将进行大规模的税制改革.分析认为,届时个人网店征税的相关措施会随之出台.

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上一篇教程  
下一篇教程   没有了
 
网友评论:(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
 姓 名:
 评 分: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
 内 容:
计算机应用技巧资讯站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00897号  
Copyright © 2006 www.00083.com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.
软件技术交流群:5895132 硬件技术交流群:19441759 QQ书籍交流群#1:15823216 QQ书籍交流群#2:18211070